分销商注册服务协议
1. 总则
1.1 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向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下简称“用户”)开放使用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及其他信息技术(统称“服务”)的功能,相关使用须遵守《丹东数字贸易港B2B服务用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条款规定。
1.2 本协议适用于在任何时间点使用任何服务的情形,无论用户文档中是否直接引用本协议,包括当服务界面中存在对本协议的引用时。
1.3 本协议作为服务用户文档的组成部分,旨在为各项服务提供功能支持,但即使没有相应的用户文档,本协议仍可被采纳。当条款内容与用户文档存在冲突时,本协议条款优先于用户文档条款。
1.4 用户使用本服务的任何功能(包括注册服务、确认阅读并接受服务用户协议等操作),即视为已完全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1.5 本协议明确了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与用户在使用服务时的权利义务,包括服务使用限制、功能限制及其他服务条款。
1.6 在用户文档和/或服务界面中,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明确指定某家具体公司作为与用户就服务提供建立法律关系的主体,因此在本协议中该指定公司即构成协议一方。
1.7 协议的修改通过修改协议文本的方式进行,且无需另行通知用户。新版本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除非协议相应版本另有规定。
1.8 若用户不同意本协议条款或服务用户文档,用户不得使用本服务或其任何功能。
2. 注册与登录
2.1 若服务包含注册(如创建账户、个人主页等)功能,用户既可通过丹东数字贸易港B2B交易平台的网站或移动应用功能完成注册及后续登录,也可选择不使用该功能。
2.2 若用户通过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功能完成注册,在注册及后续登录过程中,即视为接受该平台在互联网地址https://www.overseasdeal.com/,发布的服务条款。
2.3 若注册时不使用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功能,注册流程及后续授权将依据相关服务的用户文档规定执行。
2.4 用户须对注册及后续登录时使用的敏感信息(包括电话号码、短信验证码、用户名、密码、电子邮箱等)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若发生信息丢失情况,可能导致无法恢复服务访问权限。
2.5 无论何种情况,判定某人是否为相应服务的用户,均以注册时提供的相同信息为准。任何使用注册时提供的信息(全部或部分)进行身份验证的用户,其后续行为均视为该用户的行为。
3. 提供功能
3.1 各服务的功能均需单独定义,具体体现在各服务的接口和用户文档中。功能的增减可通过修改服务的用户文档来实现,也可选择不进行修改。
3.2 服务功能可包含对服务单项功能的选择和/或变更。当用户选择或变更服务功能时,即视为继续使用该服务,相关条款仍适用用户协议中的规定。
3.3 在用户完成相关服务的注册和/或登录之前,服务功能可能无法全部或部分使用。
3.4 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可能因以下情况而受限:用户对服务特定功能的使用、用户所在地、用户此前违反协议的行为、其他相关因素,以及用户或第三方违反协议时(包括但不限于无理由或未经事先通知的情况)。
3.5 本服务中的信息(包括用户提交的评论、个人信息等)可能被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随时删除,且无需提前通知。此类删除行为可能基于以下情形: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及/或第三方权益受损、用户所在地区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律法规”)或本协议条款发生变更。在上述特定情形下,除删除措施外,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还可采取其他应对措施,包括限制信息访问权限,以及其他用户服务文档中规定的后果性措施。
3.6 注册、后续授权及使用服务 用户仅可在法律规定的法定行为能力范围内进行相关操作。若用户未达到法定行为能力年龄,或因其他特殊情况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则上述操作需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可执行。在用户信息(包括用户资料)得到核实前,注册及后续登录功能可能被部分或完全限制。
3.7 若服务功能包含向用户通知服务事件、变更、可用性或不可用性(包括因技术维护导致的服务访问限制通知,以及服务新增可用功能信息),此类通知功能的实施应作为服务功能的必要组成部分。
3.8 本服务功能的提供仅限于协议及用户文档所规定的范围,并须严格遵循相关文件要求。
3.9 为确保服务正常运行,用户设备必须符合服务用户文档、服务界面及/或服务访问平台中规定的设备要求。
4. 允许使用政策与内容
4.1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协议、用户文档及服务界面的规定,以诚信原则使用各项功能。用户不得:
4.1.1 采取规避DanDong数字贸易平台B2B服务访问权限及功能限制的措施;
4.1.2 采取任何行为,导致或可能对服务造成不正当或过度负担,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服务的正常运行;
4.1.3 使用第三方软件及其他可能对服务运行造成负面影响的技术手段;
4.1.4 严禁绕过、关闭或以其他方式中断服务防护措施或功能的运行,此类措施或功能旨在防止/限制对服务功能的使用或代码的复制;
4.1.5 研究技术手段,通过反编译、反汇编、解密等方式,试图获取服务的源代码;
4.1.6 未经丹东数字贸易平台B2B书面许可,不得复制、修改、再现、传播或基于服务代码创作衍生作品;
4.1.7 未经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书面许可,不得使用任何计算机程序、自动化算法或其他方法,对服务中发布的任何信息(包括用户在服务中留下的评论)进行收集、传输、复制、屏蔽、修改、销毁等操作,此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脚本程序、爬虫程序及其他自动化工具。
4.1.8 若其他用户或第三方未明确表示同意接收此类信息,可向其发送群发信息;
4.1.9 以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方式使用本服务,或利用发现的系统漏洞实施侵害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及/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服务用户协议、法律法规或妨碍服务正常运行的用途;
4.1.10 未经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不得复制、传播或改编属于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或第三方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服务内容;
4.1.11 无正当理由冒充他人(包括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员工),散布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误导其他用户及/或第三方,使其对某项服务功能、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业务或第三方相关业务产生误解。
4.1.12 以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使用本服务,包括出于不正当竞争目的;
4.1.13 以其他方式协助第三方违反本协议和/或服务用户协议。
4.2 用户承诺不得利用本服务功能收集、创建、发布、传输、分发或存储任何材料及其他信息,包括评论、反馈、其他待发布消息等,若存在以下情形:
4.2.1 包含病毒、恶意文件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文件或程序,这些内容旨在破坏、损毁或限制服务、信息技术和/或技术工具的功能,以实现对其的非法访问;
4.2.2 包含商业软件产品的序列号及其生成程序、登录账号、密码等用于非法获取第三方资源的工具,以及发布上述信息链接的手段;
4.2.3 限制或禁止他人使用本服务及其功能;
4.2.4 属于有损名誉(贬损、玷污荣誉与尊严或商业声誉)的;
4.2.5 为侮辱性、粗俗或不雅的;
4.2.6 包含极端主义材料,这些材料煽动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与敌意,基于社会群体归属特征煽动仇恨与敌意,或基于任何特征实施歧视,或鼓吹相关现象;
4.2.7 包含用户和/或第三方的个人数据,或以其他方式侵犯第三方的隐私权;
4.2.8 显示或宣扬暴力、虐待动物;
4.2.9 适用于任何其他受限访问信息或根据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
4.2.10 以其他方式侵犯其他用户和/或第三方的权利。
4.3 用户须自行承担所发布信息(包括在本服务中发表的评论)的合规性责任,包括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效性,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侵犯第三方权益,防止泄露用户或其他个人的机密信息。用户须赔偿任何第三方因发布此类违规信息而遭受的损失,且该第三方须具备获得赔偿的正当理由。
4.4 用户承诺已取得发布信息所需的全部必要权利和/或相关许可。若因用户在本服务发布信息而引发第三方索赔,用户须自行承担费用解决相关争议。
5. 用户数据与互动
5.1 为提供服务及其各项功能,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可处理用户提供的数据、从第三方获取的数据,以及在使用服务及其功能过程中产生的数据。用户数据的具体范围将根据服务的接口规范和用户文档进行界定。
5.2 用户可通过服务用户文档中指定的联系方式,或使用服务提供的相关功能,单方面向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提交咨询、申请及其他信息。
5.3 用户明确知晓并同意:用户在本服务中发布的个人数据及评论、评价等信息,仅限用于展示用户留下的评论内容。用户自愿将上述信息向公众公开,且该公开行为不受任何限制。除非服务用户文档中明确载明此类目的,否则本信息不得由第三方收集或传播。
5.4 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可在协议、服务用户文件或法律法规要求规定的范围内,单方面与用户进行交互。
5.5 DanDong数字贸易港B2B与用户的双向互动,仅限于协议、服务用户文档或法律要求中明文规定的情形。
6. 责任
6.1 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不对服务的正常运行或其各项功能的可靠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服务是否符合用户需求的责任。
6.2 若本服务中包含指向互联网第三方网站的链接,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对这些网站所载内容、用户访问权限及使用后果概不负责。
6.3 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不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服务及/或其任何组件或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可能出现的错误或故障)所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后果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及/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或错失的收益,但以下情况除外:法律所规定的。
6.4 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对因用户违反数据保密义务导致第三方非法获取用户数据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后果,以及由此给用户和/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利润损失概不负责。
7. 其他条款
7.1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具法律效力,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及适用性。
7.2 若用户或其他用户违反协议条款,丹东数字贸易港B2B平台不采取任何行动,但这并不意味着平台放弃后续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权益的权利,也不构成平台在后续发生类似违规行为时放弃相关权利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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